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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2号)

来源:麻城新闻网 | 2020-02-13

关于限制人员流动集中采购配送生活必需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在保障居民生活物资需求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方便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居民按市指挥部第17号通告办理的居民出入卡继续有效,严格按第17号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条件下,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集中采购,集中配送,防止人员过多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一)在封闭管理期间,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每天按户进行生活必需品需求汇总统计,原则上不少于3天的需求,由社区派出专人到就近商超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分时分段分次发放到每户。

(二)各机关事业单位或复工的企业上班后,可由各单位设专人对单位人员生活物资需求进行统计汇总,由专人到商超集中采购,下班前分发到人。

三、鼓励线上订购。发挥电商平台优势,将允许开放的商超(或网点)通过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线上生活物资订购和配送业务。由电商平台主动与允许开放的商超或批发企业对接,将线下商超和生活物资搬到线上商城,市民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下单订购商品。订单配送由电商平台与专业物流配送公司对接,由专业物流配送公司将订单送达至用户所在小区或社区,由小区或社区工作人员负责通知用户到达指定地点自取或送达至户。所有开放的电商平台和配送企业必须到市商务局备案,备案需时提交电商运营方案和线上电商平台资质,上线的商家和商品由电商平台负责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配送人员由物流配送公司负责管理,集中开展配送业务。对于没有进行小区集中管理的,一律不接单、不配送。

鼓励各社区和小区自行建立居民生活物资配送工作微信群、QQ群,将生活物资配送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各社区可将社区党员或干部作为物资采信息联络员,并向电商平台提供信息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所有配送物资由小区负责接收并组建专班配送至用户或通知用户自取。同时,各社区、小区要指导用户填写正确的社区或小区信息、接收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错误的,电商平台要及时反馈至用户。

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以单位为组织,通过电商平台帮助干部职工采购生活物资,采购的生活物资统一配送至单位指定地点,由各单位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接收采购物资并按订单分配至个人。

市商务局将及时通过“麻城发布”等媒体公布已备案的电商平台。

四、其他事项。在全面推进网上购商品、配送进小区的同时,支持超市在防疫期间灵活设置实体店营业时间。

各乡镇办区为满足群众生活物资需求的,可进一步有条件开放商场超市,生活物资配送方式,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麻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213


0713-295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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