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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黄医保发〔2023〕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落实门诊慢特病动态复审制度,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4年1月1日(含)之前审核通过的五个病种:
●结核病 ●病毒性肝炎
●脑血管病后遗症 ●慢性骨髓炎
●甲状腺功能异常
2023年1月1日(含)之前审核通过的一个病种:
●支气管哮喘
二、复审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相应病种待遇享受至2025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三、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与申请流程一致,对应复审病种准入标准提供近三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病历: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公章。
2.填写《黄冈市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四、注意事项
1.资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2.建议尽早提交,确保资料完整性;
3.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电话通知。
即日起至2025年底,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患者自主到居住地就近就便的公立医院提交相关复审病历资料,逾期未申报将影响2026年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
附件: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报材料清单
麻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