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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传统是中国古老文化传统中的荦荦大者。人类自从跨进文明门坎的那一瞬间起,古老的婚俗文化已趋发育而形成。而千古悠悠,弹指五千年,由于文献不足,我们很难对虞夏殷周之婚礼叙述其详。而研究这一古老现象的产生,传统的形成及其特点和演变,去揭示上古社会的婚姻制度,及人类最古老的婚姻文化的各个层面,最好而唯一的途径,先在风俗留下的蛛丝马迹之中去寻找它的踪迹!因婚俗是民俗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众多的民俗中,是否有相沿不变而又保存得十分古朴的远古婚俗遗风呢?
一、远古遗风,麻城人黑夜娶亲
麻城迎娶,雷打不脱是深夜,这就是区别其它地方迎娶多在白日这一特征。且黄昏开始准备,人们对大红蜡烛非常重视,颜色非红不可,富裕人家还在烛身上绘出龙凤等彩饰,谓之“红烛”、“花烛”或“喜烛”,轿子或车也是红色的。新郎迎亲,还要执烛于轿子前面,这大概就是古礼“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之遗迹……而女方家也同样张灯结彩,大红纷挂,新娘未上轿子之前,边哭边在娘家举行拜别的礼仪,不知不觉,“三星”偏向了屋隅,这时,新娘裹着头巾,接过“上头娘”用红布束的一小捆劈柴上轿了(这一“小捆劈柴”是什么习俗?是《诗经》里上古“束薪”习俗的承袭吗?待后细细考证)。
二、处女花烛之夜
新郎执烛于轿子前,新娘头也不回地跟着新郎回到洞房。洞房里是什么样?北周庚信《庚子山集》卷三《和咏舞》诗:“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南朝何逊《何记室集》中《看伏郎新婚》诗:“何如花烛夜,轻扇掩红妆。”到了明代,婚礼场面又是怎样呢?据民国十二年邑东沈庄葵《梅氏宗谱》记载:“西陵三老”(麻城在晋代为西陵县)梅之涣在万历年间曾两次邀请好友冯梦龙赴麻城讲授《春秋》。冯在游历麻城时,对这里的婚俗很感兴趣,于是创作了《情史》等一系列小说。《情史》描述张老头的女儿丽春择婿的全过程:“张公倩媒,择曰下聘,赘生入门,花烛之夕,极尽绸缪。”怎样绸缪?怎样风流?他们到了洞房又干啥呢?冯梦龙接着写道:“到了房中,对结花烛,揭去方巾,彼此一看,各各暗惊……二人对饮合卺在明烛下。”紧接着,下文并没有象明清小说那样,千篇一律以花烛为中心来渲染婚礼场面,冯公柔笔一反,倒去描写那一个甜蜜的处女之夜……
三、交杯酒,实为合卺酒
冯梦龙描述的“二人对饮合卺在明烛下”是什么意思?何为“合卺”?——“卺”是瓢。瓢——就是把一个瓠瓜从正中间匀称地剖开,不管哪一个都叫瓢,新郎新娘各拿一只,里面盛满酒,挽起手来,对饮于明烛之中,何其古朴浪漫!对饮合卺,演变到了现在,实是交杯酒。喝了交杯酒后,青年男女在“烛”下成双成对永结同心,接着是“处女夜”,这时的婚礼进入了神圣的阶段。
四、“一小捆劈柴”就是《诗经》里反复歌咏的“束薪”
麻城人黑夜娶亲,自然离不开照明工具。要弄清“一小捆劈柴”所隐含的意义,这要从古人婚礼的照明工具谈起……
《诗经》中歌咏新婚的情诗有许多,其中《唐风·绸缪》第一章写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从诗意看,婚礼是在夜间举行,上古祖先用细小的柴薪,密集地捆束在一起,类似于后世的火把,难道“火把”就是古人婚礼上的照明工具吗?《礼记·内则》也同样记载过夜晚举行的婚礼,“夜行以烛,无烛则止”,从迎亲到各种仪式的婚礼过程中,烛有着特殊的作用,《礼记·曾子问》中有“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的叙述,从中可以看出,女方家不但要燃烛,男家更要燃烛以示庄严、隆重。难道上古人所用的“烛”就是现代的蜡烛?并非也。章太炎就此事在《检论·订礼俗》中说:“汉初主烛,不过麻蒸,后汉之季,始有蜡烛。”这种说法使人信服。但对于汉代之前的一切照明工具,后代文人在记述之时统统而称“烛”,但并非现代的“烛”,也并非是用“蜡”制成的,从“绸缪束薪”诗句来看,是以薪草为材料,细密缠束而成,可大可小。大的如《诗·小雅·庭燎》写公侯们晚上朝会时有“庭燎之光”的句子,《毛传》注曰:“庭燎,大烛。”又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描绘诸侯集会“宾至,甸设庭燎”;小的则用手执之,如《礼记檀弓上》:“童子隅坐执烛。”至于烛的具体做法,贾公彦在《仪礼注疏》说:“以苇为中心,饴蜜灌之。”闻一多在《庄子内篇校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烛”的制法“古无蜡烛,以薪裹动物脂肪而燃之,谓之曰烛。”由上面材料,我们可以断定,所谓“束薪”就是上古婚俗迎亲仪式中所用的照明工具。由于婚礼是在夜晚举行,所以它成为人们格外重视的必备品,经历漫长的原始礼俗及时光的冲洗,“束薪”演变图如下:
束薪(明变)→火把→花烛→台灯
(不变)→小捆劈柴(象征婚姻的重要物品陈设而承袭沿用至今)
任何人喜欢追古溯源,“束薪”便逐步演变为一种象征婚姻的仪式,进而又演变为“一小捆劈柴”而带着原始人的礼仪特征,还在婚礼中起着缺不可少的象征物品还在流传,“一小捆劈柴”,它象征性的方式流传在后世的婚礼世俗之中,形成了一种文化传统,这一点我们可以从麻城婚俗之中得到印证。
五、古老的礼俗,一种独特的民俗现象
除“一小捆劈柴”是远古婚姻最古老的见证和象征之外,麻城婚俗中还有很多很多东西值得研究。因古人尚存于茹毛饮血的原始膜拜生活之中,他们对象征生存的婚姻极其重视,结婚礼仪也复杂繁多。这里,简单地记述一下麻城婚俗的范式,婚礼所用物品及古礼的演化等……
婚礼范式:婚礼基本遵行六礼。先是纳征。男家给女家送去“饼子,鹅毛扇,万寿桃,鱼肉”等六种财礼,如女方收纳,则婚成矣,接着就是迎亲。婚礼分通婚和成礼两个阶段过程。通婚则要大闹洞房,吟诗作对;成礼则在女家。通婚过程中还有一系列习俗,如哭嫁,拜堂,回门,拜别等都原汁原味地保存在麻城婚俗中。这里重点说一下“哭嫁”:此习俗在解放前后还比较盛行,是古俗的衍化,新娘因与父母离别思亲而哭,《礼记·曾子问》卷六中有详细的记载。新娘哭嫁的内容多是哭别家人的话,也有哭骂媒人和丈夫的,因与时代潮流不合,显得假气,故在城镇已经绝迹,部分山区正流行着。
黑夜娶亲,是麻城婚俗的主要内容。沿古礼秉烛夜迎遗迹演变表如下:
束薪→打火把→执烛→掌彩灯→举大灯笼→提马灯→打手电→提电瓶
亲迎实例备忘录
爹爹迎亲时→举大灯笼
爷爷迎亲时→提马灯(母亲当时只九岁,马灯被我收藏)
刘明西自己→卷着裤,打手电!
六、麻城婚俗,远古遗风
这种风俗为什么能在麻城得到保存呢?这不仅要从婚姻方式上看,也要从社会制度的变迁上来看,才能理解古礼存在这一事实。参照存在于麻城民间婚礼习俗这些活生生的资料,来研究古代婚姻礼俗,再以《礼记》中的有关章节为依凭,两相印证,为我们了解上古社会的生活实态提供了新的线索!但《礼记》为何书呢?《礼记》是先秦旧书,记录了七十个圣人的微言大义,篇篇出自儒家之手,师法孔子,保存宗法,足以代表那个远古时代的社会意识和思想,故是历朝历代研究婚俗的唯一资料,麻城始终与《礼记》婚俗一脉相承,多种独特的民俗现象,真是令人不可思议而又令人惊诧啊?
七、麻城——夏文化遗存中心
从“黑夜娶亲”、“处女夜”到“回门”、“拜别”这些众多的习俗溶在一起,组成了一套严整完密的婚俗内容。既然婚俗是民俗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独特的民俗现象,真是夏文化的远古遗风吗?弄清它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唐风·绸缪》这首歌咏新婚婚礼场面的情诗谈起。诗的第一章写道:“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诗的二、三章的意思基本相同,只不过“三星”有所移动,即“三星在隅”、“三星在户”、何谓“三星”,即“参星”也!无论“三星”在天,在隅或在户,朱熹《诗集传》里认为是指同一个晚上,仅此可以说明婚礼是在夜间举行。那么迎娶时间又是什么时候呢?此诗在《诗经》中属唐风,唐又为夏族故地,其婚礼俗必然受到夏族古风的影响,《礼记·檀弓上》说“夏后氏尚黑”,在这种民俗意识下,新郎新迎定在黄昏后,甚至越黑越好,乃至深夜进行,所用的物品也必然是黑色,如《仪礼》卷二《士昏礼》记载亲迎新娘说:“主人……熏裳……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妇车亦如之”。贾疏引郑玄《目录》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郑玄在《仪礼》注中说:“亲迎必用昏时”,《说文解字》云:“礼娶妇以昏时”,郭沫若《金文丛考》也云:“婚同昏,以昏为期,古礼之遗存”,所有这些史料所指的就是源于夏族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麻城古代三维几何图》参见拙文《李贽与钓鱼台》载于《麻城文学》1998年第一期)有关之外,最重要的与本邑人“礼尚往来”、“知书达理”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各种版本的《麻城县志》有大量篇幅记述这种风俗。相传孔子周游列国时,在夫子河还真的实行过“男女有别”、称赞男女婚嫁“以昏为期”是最美妙的事情,因此亦可推测虞夏文化传统在麻城“化为民俗”而生根,保存的种种遗迹就不很困难了。以麻城为中心的夏文化婚俗,已引起中外学者的关注,它连绵五千多年的生命力,在原有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加以继承,是很值得深思的!
八、研究方向与功能
因婚礼文化是古今世界必须而又必然流传的一种文化现象,通过它可以折射出民俗方面的许多重要内容。自从发现了麻城婚俗,虽然它沐浴了五千多年的风霜,但其中保存上古的史料仍旧很多……依据麻城婚礼,可以对上古礼俗作精湛的研究,再参照《礼记》中的有关章节,揭示上古社会的婚姻制度,形成和礼仪,是研究上古婚姻文化而搜集到意识形态的重要资料最好的一个途径!我们还可以从麻城婚姻民俗之中留下的种种婚姻方式来看待民族兴衰的过程和社会制度的变迁……总之,研究这一课题,除了上述方向和功能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提高麻城古城的文化品味及创造文化产业而摇旗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