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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在自己的作品中出现雷同或近似于他人作品成分的嫌疑,我竭力回避在某同一语境下别人可能惯用的话语方式去进行语言运作,如在概括对一个诗人的总体印象时,我是不屑于使用“深沉”这个词语的。但在这里,当我决定挤出一点时间谈一谈曾锋和他的诗歌的时候,还是禁不住写下了这个词,因为它的确十分准确而又恰当地集中了曾锋最突出和最本质的气质与个性。当这位来自大别山南麓余脉褶皱里的诗人统率着分行文字,从诗歌语言中向我走来的时候,却给我留下了自然、朴实而大气的感觉。“再宽的路/从大山深处出发/再深的水/从大山深处起源/大山深处/披着太阳最长的背影……”(《大山深处》)他的诗歌常常就是用这样一种近似于口语的语言,从容地营造出了大别山中那种优美而又充满神秘色彩的意境,并且在他诗歌指向的“大山”中,常常蕴含着一种自然天成之意美和返朴回真之理想。
诗歌虽然是一种最适合于抒情主体进行自己思维、感情、情绪和精神舞蹈的文本载体,但作为一个有素养的诗人,是不会把她当作断线的风筝或失控的马车,去随意满足自己的语言施暴和思维绑架或获得其他某种感性上的快感,或言之,新诗创作虽“无法”,但也还是有章可循的,如在创作方法上,诗歌是不能脱离现实主义的统摄的,否则势必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是难以获得艺术的活力和升华的。曾锋是否深谙此道,在这一点上,我没有同他探讨过,但通过对他10多年来创作的主要诗作的解读,我还是惊喜地发现,他自闯进诗歌殿堂那一刻起,便自觉不自觉扛起了现实主义的旗帜,不断地向自己的艺术高地发起冲锋,而面对西方现代派等其他流派纷纷登陆中国大陆诗坛等热热闹闹的文坛景观似乎视而不见。我相信这便是一个真正诗人的风格,一个作为诗人不随波逐流的最起码品质,一个诗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尽管我们生活着的这个时代正在发生着种种深刻而伟大的变化,但世俗的大潮还是毫不留情地并且还将毫不留情地把我们这些渴望进行精神舞蹈的大地赤子卷进了某种行而上的痛苦漩涡。作为诗人的曾锋,现供于麻城市一个据官方公布的市情咨文中说目前尚属贫困地区的乡镇衙门。他虽政务繁忙,但丝毫也“未妨余事做诗人”。曾锋每天清晨骑摩托车从小镇上老婆那里赶几里山间公路到自己工作的管理区上班,傍晚时分又匆匆赶回小镇。这样,如果这位热爱着诗歌的乡镇干部每天晚上还想跑到诗歌王国里遛达遛达的话,他的心灵每天都要经历一次从政务思维向艺术思维转轨的痛苦撕裂。我想,如果不是一个对生命有着强烈胃口的人,他是不可能从自己每日白天作为一个官方人士(非艺术感受)在乡村的所见所闻中感受到不尽诗意和绵长的诗情的。在与农民为友的这段日子里,乡村生活又一次深深浸染着他的艺术生命,他写下了“父亲金色的目光/终于镀亮了熟悉的麦地/在布谷鸟古老的歌声中/镰刀从香案走下/牵住父亲和我翩翩起舞/我感受父亲的舞姿很笨拙……”(《与镰刀共舞》)等大量审美维度极强的诗句。痴情于土地,更倾向于歌唱乡土生活,这便构成了他诗歌中占比例成分较大的乡土诗,也即基本能够检阅诗人艺术特色和定义诗人性质的那些诗,也就是说,从创作数量和个体行为来说,曾锋应该属于一个乡土诗人。尤为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曾锋不是一个拖着农耕时代的小辫子去简单地复述农业的诗人,在他的乡土诗中,洋溢着一种向上、向真、向善、清洁的农村文化意识高度,如《大别山的雷声》这首诗歌颂了古老的大别山文化对鲜活生命力的渴望的热情。
曾锋是青年诗人,但比起他身边的那一帮年轻的诗友,他还是算得上是一个大哥的,但文朋诗友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却全然没了长幼之分,甚至其中有位20出头的小诗人见了面总爱叫他“曾大侠”。就我的理解,这里的“侠”者,首先应该包含一种藐视命运、挑战命运、征服命运的含义。了解曾锋的人都知道,他走过的人生道路是比较坎坷的。面对多舛的命运,他创作了《杜鹃》等大量挑战命运的诗篇。“和一个苦命的鸟儿同名/是幸运还是不幸/一生面对寂寞在风中微笑/岩石的峥嵘 山路的陡峭/成为一种英雄的背景/当绿漫上山坡的时候/你早到的青春/点燃山野里的灿烂/又将自己化为/一朵朵绚丽的彩云……”苦难的命运对于诗人曾锋来说,算得了什么呢?我们还可以看到他“躺在你/温馨的背影里/构思起/一个关于雨季的梦”(《烈日下白云》),多么美好的爱恋啊,多么坦荡的胸怀和人生境界啊。是的,当苦难的冰雹作为一种恩赐从天而降的时候,一个真正的诗人应该去勇敢去拥抱它,迎接它,并最终战胜它,以完成自己的自尊和作为诗人的独立性,在这一拥一抱之间,便存在着一个站着的曾锋,一个微笑的曾锋,一个生活着的曾锋。
曾锋曾将他发表过一摞厚厚的作品复印件送给我一份,我并没有一下子就迫不急待地读完了他的这些诗作。“春天也有美人痣/那是踏春的山妹子披散的黑发/一如城里流行的黑瀑布/将春天的陷阱/掏得更深更险”这是他的得意之作《沿河探春》里最后一节。许多天过去了,我的脑子里还一再浮现出他的这些诗句中营造的那些美丽的自然风情画面,还常常想,他真是幸福的人儿,仅仅在自己的诗歌作品中就向世人展示了一种这么瑰丽、凄美的大自然风光,而他自己内心深处能够领略到的宇宙美质又该是何其之多、何其之大、何其之广啊。读完他的这本诗集,我的灵魂仿佛也“沿河”来了一次“探春”。
近年来,曾锋的作品逐渐跨进了一种博大的审美高原,这主要是他开始在诗作中把握具有强烈时代精神的大题材,并成功地创作和发表了《红土地,我深情地为你歌唱》、《大别山的秋天》等几首长诗中表现出来了。1996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踏上了曾锋生长于斯的那片红土地,诗人曾锋得到这个消息后,诗兴大发,一气呵成地创作了190多行的长诗《大别山的秋天》,用他的诗歌语言记下了这一珍贵的历史境头和老区人民的感受,深受诗坛的好评。从数量上看,曾锋创作的这类诗歌不是很多,但它们的确标志着他创作上的某种飞跃和突破,某种艺术上的圆熟和成功。
去评论一个青年诗人的作品,我以为还是应该把审美的尺度放严格一些为好,特别是对一个正在走向成熟和大境界的诗人,尽管我在评论的具体操作中常带有某种程度上的主观性,但作为一个对曾锋寄于厚望的同仁,对于他目前的作品,我可以坦率地表示是不太满意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愤然的,因为我以为,就他的生活阅历和艺术积累等创作准备情况来看,是不应该只创作出目前这样艺术水准的诗歌的。最近,我收到由青年作家耕夫先生选编的诗集《情满大别山》,在这本书里面,收集了曾锋比较具有代表性的20多首诗。我相信,诗人曾锋能够在对自己前些年创作作出一番严肃的总结和思考后,在诗歌的王国里继续保持与时代同步的前进过程中,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加强自己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们这个佳作纷呈而生的伟大时代奉献出更多更为悦耳动听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