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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副中国大妈在卢浮宫广场大炫“民族风”广场舞的照片引发热议,网友戏称,“脚尖上的中国征服世界!”、“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广场舞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4月26日人民网)
提起广场舞,一些人就会“咬牙切齿”。大众对中国大妈和广场舞的印象就是“嘈杂的大喇叭”、“参差不齐的舞者”、“五颜六色的服饰”等负面元素。他们把“广场舞”视为文明社会里的贬义词,看作是一群市井大妈有碍市容的“粗俗文化”。因而既难以容忍中国大妈在国内的“起舞”,也反感中国大妈“走出去”。“脚尖上的中国”早已失去了大众心里上的立锥之地。
其实,对中国大妈和广场舞的反感源自广场舞对我们生活的打扰。因为广场舞带来了嘈杂的噪音,影响了休息,许多人心生厌恶,对广场舞“深恶痛觉”,连带着对“舞者”也生出了许多厌恶情绪,对中国大妈的感情也降至冰点。看到中国大妈和广场舞等字眼就会自然不自然的给与否定。前不久发生在温州松台广场上的噪音对决,就是一场广场舞扰民引发的典型冲突。
中国大妈并非天生没有公德,对广场舞的苛责并不合情理。事实上,“广场舞”是一些中国大妈的休闲方式。一些中国大妈白天重复“接送小孩”、“买菜做饭”、“做家务”等家务事,难得晚上能够与舞友们一起热闹的跳舞,进行免费的有氧放松运动,这是她们在白天做完事后,充实生活的一种方式。在没有大片远离居民楼的广场的地方,大妈们只能见缝插针,“占领”居民周边的公园、街道、绿地,甚至出国占领华尔街、卢浮宫,将这些本不是广场的地方改造成活动场。
广场舞也是一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广场舞尽管音乐不高雅、动作缺乏标准、舞姿也不时尚,更不符合当代小资的口味,但也绝不是低俗的艺术。广场舞就和以前的黄土高坡的秧歌文化一样,属于广场上群众活动,有着大众化的魅力。这种以星星为幕布、大地为舞台造就的粗犷欢腾的大众文化,成就了中国大妈广场舞的独特文化,成为了城乡大妈们人人热爱、大众参与的广泛运动。
广场舞成为一种健康的文化活动,只需要我们从心里开放封锁的空间,为她们寻找到一片运动的空间即可。很多人出于噪音污染的厌恶,从而对广场舞心生厌烦;只要广场舞能以安静的形式出现,社会就会转变对广场舞的态度。社会要用美的眼光去发现广场舞的魅力,为中国大妈划定专门的活动空间,专供老年人休闲娱乐,寻找到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锻炼与休息两不相误的地方,让他们彼此让步中寻求中立之地。
广场舞无罪,中国大妈可亲,社会大众和谐可爱,只要全社会一起努力,中国大妈就可以找到自己的活动之所,广场舞就会成为一项新的大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