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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20年在麻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始终咬定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目标不放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较好完成了年度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5天,优良率达89.2%,较上年上升14.9%。PM2.5 29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下降17.1%;PM10 5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23.5%。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举水、巴水水质稳中有升,境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浮桥河、三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Ⅱ类标准。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98.77%。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完成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调查布点采样工作,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调查评估、污染地块分用途制度,科学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
二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散乱污”综合整治。对灰砂砖等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停产手续不齐企业6家;取缔小石材1家、餐饮废油加工1家、炼铝和炼铜作坊各1家,并对关停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多次“回头看”。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执法车辆400余台次, 24小时不间断执勤,共检查车辆2097台,查获超限超载车372台,非法改装车54台,抛洒滴漏41台,扣证235台,记分罚款处理114台,现场整改309台。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力度。各地各部门共出动巡查2160人次,宣传车辆420余台次,运用“蓝天卫士”自动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共监测火点信息1006个,处理率100%。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完成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是奋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强化疫情期间水源地风险防控,做好水质自动站运维,夯实应急监测能力。完成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评估,设置界标、宣传牌、交通警示牌共41块,完成围栏(网)1200余米。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巡查、“双随机”检查、涉水企业专项检查,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排污口不规范、自动监控设施不完善、治污设施未建设运行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加速推进加油站(点)油罐防渗改造。对未完成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开展检查督办,并“一周一报”整改进展,目前170个油罐(双层罐147个,单层罐20个,监测井28个)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稳步开展“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整治。调查涉重金属污染疑似地块10个,其中8个已完成整改,2个地块正按时序整改。强力推进固废污染防治。不定期检查督办31家医疗机构,对重点区域存量固体废物排查,建立了企业危废名单,督促各企业进行危废申报或审核,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合法处置。另外,针对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违法收贮单位进行跟踪督办,消除了环境隐患。
五是高位推进督察整改。坚持领导挂帅、部门牵头、清单管理、限期销号的工作机制,高位推进各级环保督察整改。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6个问题和交办的17个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履行了销号手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7个问题和交办的45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履行了销号手续。
(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36个,剩下3个。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整改销号30件,剩余1件,正按时序推进整改。2020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共反馈我市17个问题,均在整改中。交办的20件信访件,已完成10件,其余均在整改中。
(三)鄂南专员办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鄂南专员办对我市开展环境督察共交办了10个问题,已有8个问题完成了整改并履行了销号手续。
(四)黄冈市生态环境“四位一体”现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黄冈市生态环境“四位一体”现场督察共反馈我市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了5个。黄冈市将黄冈“四位一体”反馈问题与鄂南专员办反馈问题相结合,将部分问题纳入“红牌、黄牌”管理,其中,我市纳入黄冈“红牌”管理的有3个,已完成了2个。纳入“黄牌”管理的有6个,已完成了5个,履行了销号手续的有4个。
六是持续推进“雷霆行动”。按照黄冈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坚持“四个一”推进机制。一是强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通过道路扬尘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整治等措施,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提升。持续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整治。严格按照《麻城市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督办、严格执法,高标准完成22个整治任务。二是持续开展石材行业整治。制订行业治理方案,企业全面提档升级,加强“四轮调度”抓整改,对矿山和园区企业污水、粉尘、噪声等问题进行停产整治并取得实效。强力推进机制砂行业整治。机制砂企业45家54条生产线,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已停产39家,拆除生产线34条,规范6家,联合审批3家,道路扬(粉)尘污染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由金桥大道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连续自动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麻城市环境功能区的通知》(麻政发〔2016〕1号)文件标准及要求评价。
经全年连续监测,麻城市2020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1。
2020年1月-12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百分率为89.2%,监测结果同比上年同期SO2、NO2、PM2.5、PM10浓度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达到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二、降水
2020年,我市设1个降雨监测点开展降水监测,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数43个,按降水pH值≤5.6作为酸雨城市评价标准,全年降水pH值范围在6.81~7.53之间,属非酸雨城市,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由三个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两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实施,同步补充人工监测,对全市2条主要河流的4个监测断面,2座大型水库的2个监测点进行了监测。主要水体地表水水质状况见表2。
2020年麻城市主要水体6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Ⅲ类,其中Ⅱ类水体(断面)占83.3%、Ⅲ类水体(断面)占16.7%。举水陶冲村、举水许家湾断面、巴河蔡店河村断面、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Ⅱ类标准;举水郭玉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巴河蔡店河村断面水质好转,其他断面水质保持稳中向好。
四、集中式
饮用水源地水质
2020年,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施连续监测,同步补充人工全因子监测。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评价,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两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详见表3。
五、城市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实施了麻城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昼间为57.2dB(A),夜间为48.2dB(A)。噪声声源主要来自生活娱乐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其次是建筑施工和机械加工等噪声。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见表4。
(二)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麻城市区交通噪声监测结果,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3.3dB(A),超过70dB(A)的标准值,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1.9dB(A),超过55dB(A)的标准值。各干线道路平均等效声级见表5。
根据地表水、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噪声、降水和城区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综合分析,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的优良天数百分率为89.2%;境内主要河库举水、巴水、浮桥河水库、三河口水库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Ⅱ~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全市未出现酸雨情况,与上年相比情况保持稳定;市区昼间夜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夜间质量等级“一般”,功能区噪声保持稳定。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麻城市分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