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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增大,疫情防控风险增加。为了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提高社区疫情排查工作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对2022年清明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排查设立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城乡居民对2022年清明节前后(2022年3月31日至4月5日),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返麻不执行市防控指挥部防控规定人员的姓名、现居址、联系方式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向所在社区(村)、街道(乡镇)或麻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实名举报,各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为其保密。
(二)举报范围:
1.有近14日内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麻人员,未第一时间(境外、中高风险区分别为2小时、4小时)向社区报备,而没有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
2.省外来麻返麻人员,在向村(社区)报备时,隐瞒中高风险区行程,而没有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
3.隐瞒不报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次密接史)人员,而没有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的。
4.健康码为红色、黄色,未及时报备没有落实集中(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
(三)奖励标准:城乡居民每向村(社区)、乡镇街道、市指挥部举报一条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奖励。同一情形多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以举报记录时间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各地收到举报线索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流程为经社区(村)初审,报街道(乡镇)审定,并及时向属实线索举报者发放奖励奖金。奖励资金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承担。
2.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记录举报线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发放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举报查实后纳入集中隔离的人员,各项费用自理。故意隐瞒不报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麻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