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麻城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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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麻城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顺利完工,为提升殡仪服务质量,规范遗体接运流程,现将改扩建场馆的启用、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及规范遗体接运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改扩建场馆
麻城市改扩建殡仪馆将于2022年8月15日正式启用(位于原场馆隔壁,老化工厂处),原场馆关闭。市民办理火化等业务请前往改扩建场馆办理。
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一)按照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1〕7 号)精神,全市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可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普通殡葬车遗体接运、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遗体消毒等四项费用。
办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业务时经办人需向殡仪馆提供:
1.经办人(直属亲属)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逝者死亡证明原件;
4.由各乡镇、社区民政办公室或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具的《麻城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申请表》;
5.免除对象的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或抚恤证证件的复印件。
(二)严格落实《麻城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麻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对在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城乡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免收普通殡葬车遗体接运、消毒、3日内冰棺冷藏、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以及普通(指定)骨灰盒等五项费用。
三、规范遗体接运工作
根据《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航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患者遗体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6〕30号)等文件精神,去世于医疗机构或非正常死亡的遗体,接运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殡仪馆接到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遗体接运通知后,工作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与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填写完《湖北省遗体接收登记表》,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接运。殡仪馆不再接收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移交的非正常死亡遗体。
麻城市殡仪馆火化时间为每日8:00---16:00,对于16:00后运送来的遗体免费冷藏至次日8:00。麻城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电话0713-2912993。
特此公告。
麻城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