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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市人民法院福田河法庭联合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对辖区内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进行了调解,高效化解了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
近日,福田河镇下马庙村村民成某全到福田河法庭咨询诉讼问题,经了解,6月4日,其同村村民成某和在家中为其家人办理丧事,成某全的父亲成某财去帮忙,过程中突发不适,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不治身亡。后成某全多次与成某和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成某全遂到法庭咨询双方赔偿数额差距较大如何解决等问题。
福田河法庭向当地村民、老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询问,得知当地习俗中,老人去世后并非雇请人员从事劳务,支付的报酬往往也是几包烟、请顿饭等礼尚往来行为。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福田河法庭依法向成某全释法说理,告知其父亲的行为属于义务帮工,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成某和作为接受帮工一方,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但不会像雇主承担雇员受害责任那样承担主要责任。释明后,成某全同意在3万元丧葬费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最主要的赔偿范围确定下来后,经综合考虑,该法庭立即与福田河司法所及下马庙村村委会联系,多方联动调解。最终,成某全等人与成某和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成某和当场向成某全一次性赔偿25200元,并依法出具裁定书,双方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胡俊辉 王思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