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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目标,今年以来,麻城市人民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有力保障了涉案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正常运转、健康发展。8月30日,麻城市人民法院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成功调解原告股东朱某与被告某公司之间的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朱某系持有被告公司30%股权的小股东,被告公司成立以来,未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向股东送交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法定义务,且至今未进行任何利润分配,未保障原告作为股东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为了解被告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原告向被告提出书面查阅申请,要求查阅、复制特定文件材料,被告予以拒绝。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供原告查阅、复制。经过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涉诉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法院再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诉讼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双方当事人都具有调解意向,法院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顺利化解矛盾,并对企业今后的经营管理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从2024年开始,麻城市人民法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全过程的“法院单向评估”,升级为“法院、企业双向评估”,即在立案前由诉讼服务中心向涉诉企业送达《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告知书》以及《企业涉诉经济影响自评表》,主动听取企业自评意见,引导企业从资金周转、人力投入、经营风险等方面进行影响自评,同时提出司法需求。收案后,承办人员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并填写《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标注,随案向涉案企业送达《办理涉企案件服务营商环境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价,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评估结果分为四级,根据不同等级的评估结果,选取评估方式最精准、影响程度最小的司法措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妥善办理涉企案件2401件,执行到位金额约3.02亿元。(张雅妮 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