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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不掉馅饼,我不该听信网友编制的发财谎言,我自愿认罪认罚,今后我将脚踏实地工作挣钱。”日前,麻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到缅甸,实施诈骗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钟某洒泪法庭,真诚悔罪。
怀着“发财梦”到缅甸“淘金”
初中毕业后的钟某在建筑工地打了几年临工,一次伤病花光打工积攒的钱。钟某感觉在建筑工地打工挣钱太慢,就辞职了,想找一个挣钱快的工作。2024年2月,一个网友对他说可以去国外上班,只要会打字就行,每月底薪5000元,有提成,一个月轻轻松松1万元保底不是问题。钟某心动了,在网友的安排下从江西辗转来到云南,与一些不认识的人会合后,在“蛇头”的带领下先是乘坐摩托车,然后步行到达中缅边境线,上梯子从铁网中间的破洞翻过去,他们坐摩托车、乘船、坐汽车、蹲货车,换了几趟交通工具,花了2天时间,最终抵达目的地。
被监控失去自由学习骗术
钟某被带到缅甸一个诈骗园区后即被监控,失去了人身自由,开始学习骗术。诈骗公司给每位新来的人发一部手机,以及一本话术本,并安排人员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是让他们每个人伪造一个非常详尽的假身份,把自己打造成一名30岁左右、阳光帅气、小有成就的单身男性形象,然后在聊天软件上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目标群体。单身、缺爱,或经济压力大、社交圈子小的年轻人,是首选目标,专挑处于情感空窗期、对婚恋有期待的女性下手。诈骗五人小组密切分工,心理分析师负责挖掘目标的软肋,文案写手负责情话轰炸,技术员负责伪造资产证明,还有专人监控目标的情绪波动,随时调整策略,分别包装成军人、警察、励志的富二代等,用目标内心最渴望的东西做饵,7天建立信任,14天激发依赖,30天完成控制,然后收割猎物。
分工诈骗先“养猪”再“杀猪”
学习骗术3至5天后,他们开始通过微信添加选定的目标为好友,或给潜在目标发设计好的短信,根据目标的兴趣爱好来选择话题,说目标爱听的话,在恰当的时机给目标想要的关心与关注,逐步将对方引流到指定的聊天软件上,后续将由老员工“精聊”,吸引对方透露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等进行“投资”。起初,选定的目标都会心有戒备,这个时候要先“养猪”,让目标通过前期小投资赚一点,让目标以为这个平台是正规的,是可以赚钱的平台,再“喂猪”让目标加大资金投资平台,最后“杀猪”导致投资的钱取不出来。2024年5月初至2024年11月17日,钟某与重庆的王女士、江西的李女士建立信任后,王女士、李女士分别被骗40万元和16万元。
被抓回国受审判刑
2024年11月17日,在中缅联合执法合作下钟某等人被抓获,引渡回中国接受审判。麻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参加境外诈骗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钟某在诈骗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本案宣判后,被告人钟某表示服判。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近年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在国家严厉打击的态势下仍有人面对“高薪”诱惑选择铤而走险,前往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天上不会掉馅饼, 境外不是诗和远方,更不是法外之地、致富天堂。提醒个别人员不要被“高薪诱惑”冲昏头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广大群众提高防诈意识,守住自己的钱袋子,对投资理财要慎重,对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只有这样才能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汪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