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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大视野】多案同调护薪暖心 麻城市人民法院一次性化解七起农民工欠薪案

来源:麻城新闻网 | 2026-07-15

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盐田河法庭成功调解七起关联农民工欠薪案件,为邱某等七名农民工追回20余万元拖欠劳务费,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此前,包工头陈某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雇佣邱某等七人进场施工。工程竣工后,陈某拖欠劳务费并出具欠条,经工人多次催讨仍拒不支付,随后彻底失联。七名农民工无奈诉至法院。审理中,案件面临执行难、证据薄弱等问题,包工头下落不明,简单判决难以兑现群众权益,且农民工仅有零散欠条,维权阻力较大。

为真正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承办法官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全面厘清工程发包、分包链条,依法追加总承包方、分包方为案件当事人,将七起同类案件合并审理,统一裁判尺度。

庭审中,涉事企业辩称已结清工程款、与农民工无直接用工关系,不应担责。法官耐心释法,明确农民工劳动报酬具有法定优先性,建筑企业对欠薪负有法定兜底清偿责任,企业先行垫付后可依法向责任方追偿。

在法官居中调解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工程分包方先行全额垫付20余万元拖欠劳务费,并当场履行完毕,七名农民工悉数领回薪资。

此次批量化解欠薪案件,有效破解了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引发的欠薪顽疾。盐田河法庭立足司法为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溯源审理、多元调解实质性化解纠纷,高效守住农民工“辛苦钱”,为同类涉民生案件处置提供了良好实践样板。

法官说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录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该案通过“追加被告及第三人协商先行垫付”的审理模式,不仅避免了农民工在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中反复奔波,更从源头上斩断了欠薪推诿的链条。法院以司法之力,将法律条文中“总包兜底、分包垫付”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护佑民生的生动实践,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郭腾 汪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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